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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专家观点 | 加速绿色金融在澜湄地区气候风险预警系统建设中的参与

朱云杰    来源: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2022年11月8-9日,中欧美净零行动平台(China-Europe-America Net-Zero Transition Platform)开展论坛交流,分别就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方法与挑战)、慈善机构与非营利组织如何更好为可持续发展做贡献、环保时尚运动的活力与挑战、青年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气候行动中的作用等四个主要方面进行探讨。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朱云杰以“加速绿色金融在澜湄地区气候风险预警系统建设中的参与”为题分享相关看法。

       气候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简称预警系统,early warning system,EWS)影响和风险评估、科学预测、预警方案制定、有效的通讯方式以及全社会协同而正确的响应能力组成,是全球加强气候适应的重要工具,但目前世界只有一半人口受到足够预警系统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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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COP27)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公布《全民预警行动计划》,将于2023年至2027年期间投资31亿美元,用于灾害风险评估、发展灾害监测和预警服务、提高国家和社区响应能力以及早期预警的传播,并重点关注预警系统仍然存在重大差距的发展中国家,旨在向地球上每个人提供预警,以抵御日益极端和危险的天气。

澜湄地区国家多为气候脆弱国家,且气候适应基建较为薄弱,对气候灾害抵御能力弱,灾后损失及补救难度大。根据emdat统计,2000年至今,湄澜地区共发生自然灾害393次,近26万人死亡,受灾人数达1.4亿人次,造成经济损失约92亿美元,该数目甚至是COP27预警项目投资的三倍。缅甸、泰国和越南也被Germanwatch在《全球气候风险指数》年度报告中多次列入近20年最易受到气候变化消极影响的十大国家。从温度上升与气候变化的线性趋势关系来看,在全球完全实现碳中和之前,气候极端化不会停止,气候灾害对脆弱地区的危害将持续增加,这些地区的气候韧性建设是当务之急。而从综合收益的角度来看,气候预警系统的投资建设更是刻不容缓,一方面已有研究证明对预警系统的投资时间越早,带来的总体性回报也就越高,在欧洲洪水预警机制(continental-scale European Flood Awareness System,EFAS)的相关研究得出1:400的支出/收益回报率。[1]另外,根据全球适应委员会《Adapt Now》报告,只要在24小时前发出飓风警报,就可以减少30%的损失,对于在发展中国家在预警系统中投资8亿美元,每年将减少30至160亿美元的自然灾害损失。

在行动层面,澜湄国家/地区加紧构建预警机制将面临地缘政治、项目标准化和人力资源短缺三个挑战:就地缘政治来说,澜湄地区域内国家自古就因水源获取的纠纷而存在历史性冲突,而随着国际层面的介入和全球竞争的升级,域外国家的冲突也随着域内-域外的援助形式被带入到本地气候治理上。例如2020年9月,美国将“湄公河下游倡议”(LMI)升级为“湄公河-美国伙伴关系”,反而更易造成域内合作受阻。[2]相关问题层出不穷,导致从融资、投资角度进入澜湄地区气候治理更易遭遇路径的“碎片化”。在项目标准化方面,由于澜湄国家背景和环境差异,对气候项目的功能性需求不同,这就会在跨国治理领域上带来项目的重复性和不可兼容性,乃至预算拔高,例如2011年,柬埔寨、泰国、越南三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预算已高达21.25亿美元。[3]这也会带来工程上的腐败,呈现出短周期项目多、维护监管缺位和工程烂尾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澜湄区域共同治理的难度。在人力资源方面,澜湄国家在投资上更强调基础设施建设,而缺乏对软实力的关注,事实上,社区科普和专业人员培训更显著提高地方预警对气候灾害应对的整体效果。例如孟加拉国的飓风预警系统下培训有超过159名专业全职人员和超过42705名志愿者,对当地应对大型风暴起到重要支撑作用。[4]而澜湄地区在应对气候灾害结果上来看,人力资源并未发挥显著的作用。上述挑战更会在俄乌战争与新冠疫情带来的供应链、工程链、利益链影响使问题进一步被放大。

本次报告旨在呼吁加速绿色金融的介入,但关键在于机制性的创新,其建议有三:第一,从气候援助官方层面的拨款与地方用于气候灾害的预算比较来看,缺口巨大,但总体视域下的“成本-收益”关系呈现对加紧投资的利好。因此,应强化和升级公私合作,着力发挥国际组织(绿色气候基金(GCF)、气候复原力旗舰项目(PPCR)、全球气候变化联盟(GCCA))和私营部门的力量。第二,秉承可持续发展“本地化(localization)”理念,推进澜湄区域建设多重气候灾难的早期预警系统(MHEWS)联盟,推动各国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包括也纳入其他合作机制如气候风险和早期预警系统(CREWS)、系统性观测融资机制(SOFF)、绿色气候基金(GCF)、WMO全球多灾种警报系统(GMAS)、区域综合多灾害预警系统(RIMES)等。第三,共享灾害数据。成功的投资案例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关注,而数据是项目投资展示其成功性最重要的方面。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全流域政策协调和水文数据共享,为绿色金融的规模性融资(尤其是对气候灾害预警方法学和工具箱的投资)提供更完善的数据支持。

最后,本报告希望会议及参与澜湄地区治理的利益攸关方更多关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七次外长会成果。中国将作为负责任大国牵头澜湄地区的合作,而会议中提到的《湄公河-澜沧江水资源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湄公河—澜沧湖环境合作战略和行动框架(2023-2027年)和湄公河-澜沧江水资源合作论坛都将吸引全球风险预警投资的关注和参与,对推动澜湄地区的气候韧性能力建设将发挥关键作用。[5]

注释:

[1] Florian Pappenberger et al. The monetary benefit of early flood warnings in Europe, 2015

[2] U.S. Department of State, Remarks at the Mekong-U.S. Partnership Track 1.5 Policy Dialogue Opening Plenary

[3] USAID Mekong ARCC, 2016, pp17

[4] Golnaraghi, M. (Ed.), 2012, Institutional partnerships in multi-hazard early warning systems

[5] Joint Press Communiqué of the Seventh Mekong-Lancang Cooperation Foreign Ministers’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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